勞動部強化僱用安定措施減班休息補助額度提升至薪資差額之70%
- 更新日期:2025-08-05

為因應國際情勢變化,勞動部已於8月5日邀集勞資政學各界代表召開僱用安定措施諮詢會議,並獲共識,將視國際情勢與台灣就業市場情形,適時啟動僱用安定措施、擴大適用範圍,積極支持勞工穩定就業。
現行已啟動僱用安定措施業別包含「橡膠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等 3 行業,辦理期間自114年3月1日至8月31日,補貼期間6個月;為即時回應勞動市場的不確定性,勞動部已於最短時間內召開諮詢會議,並將朝三方向強化現行僱用安定措施:
(一)擴大適用對象:針對美方課徵暫時性關稅及匯率波動可能造成的衝 擊,又或未來若遇有進口產品降低關稅的情形,經於8月5日僱用安定措施諮詢會議充分討論,將持續視產業受衝擊影響情形,擴大適用對象業別範圍。
(二)增加補貼額度:現行補助額度為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個月至前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及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50%,無條件進位至百位數後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新臺幣8,700元,為加強協助減班休息勞工就業與生活穩定,提升補助額度至薪資差額之70%,每人每月最高可領新臺幣12,100元。
(三)得與訓練津貼合併領取:為鼓勵減班休息勞工參加職業訓練,僱用安定措施之薪資補貼可於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內與「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支持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之訓練津貼合併請領。
勞動部強調,減班休息不是「無薪假」。雇主因關稅影響與勞工協商,暫時實施減班休息,不論減少多少工時時數,對於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114年每月最低工資為新臺幣28,590元),勞、健保也必須替勞工投保,勞退也應為勞工提繳。
勞動部補充,減班休息勞工可自行申請參加本署所屬各分署自辦及委辦之在職訓練課程或其他經專案核定之課程,不受雇主申請意願之影響。分署為增加訓練課程之多元性,可安排勞工參加勞動力發展數位服務平台之數位課程,並輔導勞工觀看數位課程及查詢學習紀錄。另考量勞工參加數位課程之彈性,未來將規劃調整勞工可於減班休息期間之空檔時間參加數位課程,不僅限於減班休息時段。(勞動力發展數位服務平台,請連結至https://portal.wda.gov.tw/mooc/index.php)
考量事業單位係因減少工時及工資而與勞工協議減班休息,如為其受僱減班休息勞工規劃訓練課程,仍應於減班休息時段辦理實體課程,始可申請補助訓練費用。
勞動部表示,將持續密切關注產業變動與受衝擊情形,與相關部會合作,滾動式檢討與調整政策,擇定適用對象範圍,適時啟動僱用安定措施,確保勞工在面對國際經貿變局時,能獲得最即時、最有力的支持。
- 業務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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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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